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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方施工方案
日期:2017-04-13 11:52:55 來源: 瀏覽次數:0
土方施工方案
1.土方開挖用斗容量為0.5的挖掘機,將坑內表層厚約500的碎磚渣集攏,用挖掘機將碎磚渣放置在基坑底承臺外邊與基坑底邊約3米的空地,剩余磚渣裝車外運:清除磚渣后,坑底標高所未達到設計底板墊層面標高的,再用挖掘機挖至設計標高,第一施工段完成這一工作后進行放線,待挖掘機完成第二施工段后回來挖掘承臺土方。本工程樁承臺土方開挖是在樁間中勾挖土方,樁頂標高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資料表明,大部分樁頂距地面約400-500高并被土所覆蓋,在開打挖時為避免對樁身的操作,先將樁頂表土刮開,找到樁的具體位置,然后把樁間的土方挖出來運走。底板底要 按設計要求挖到粘土層,超深部分用不透水粘土填至底板墊層底,并夯實達到設計要求的0.7密實度。承臺土方開挖完成后,即進行基坑清理及挖到設計標高,清理完成則請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檢查后進行砼墊層澆筑。根據設計要求,承臺和地基等的側模用中磚砌筑,因磚模在砌好后要承受地基打夯達0.7密實度的側壓,且承臺高度超過1000。因此,磚模厚度采用120厚,M2.5砌筑。24小時后才可填土打夯,進行底板墊層澆筑。施工技術人員在一施工段完成時,進行軸線和柱子定位放線,以待南寧市質檢站對樁基礎進行驗收。土方開挖過程中如遇到承臺間所剩距離不足1000時,需將這側面距離內的土方挖走,避免其塌方造成重復工作,影響工效。其次,土方及地下室施工期間處在雨季期,為防雨水對基坑的沖刷浸泡,造成塌方、泥漿污染及基坑積水,應做好排水措施。因本工程—3.00以上土質為砂質粘土,透水強排水溝應用水泥砂漿密封水溝底側壁。在基坑底,沿底板外圍承臺邊用中磚砌120× 200的防泥漿擋土墻,防止下雨時雨水將泥漿沖進底板和承臺內,造成嚴重污染,并利用其與基坑底邊形成排水溝,每隔30米設1000×1000×1000的集水坑以便排水。土方開挖過程中應注意到,由于場地狹窄,故3棟樓共享一進出基坑出口。因此,3棟樓同時開工時,必須共同留設—6米的信道,其留設位置可由各項目部商議由甲方進行協調。但留設時,要滿足:①便于機動車輛的行駛和回旋半徑; ②路基不易受到塌方和雨水浸泡的危脅:③應盡可能避開承臺的要求,以利各方施工。
土方及地下室施工在雨季期內進行,砼墊層及砌磚模、抹灰工作不宜采用成片施工的方法,若采用成片成段施工極易受到不可預測的雨天的侵擾,應按承臺個數和小面積進行。這就要求在現場必須設攪拌站,以適應對砼和砂漿的零星需要。而在坑上沒有足夠和合適的場地設置攪拌站,為解決這一雙矛盾,采用將攪拌站設在不影響土方運輸又相對穩定的基坑底內,并隨著挖土的需要而相對變換攪拌站的位置。地下室鋼筋堆放和加工場地選擇1#樓設置在1—N軸外坑邊空地上,而這一空地面積不能滿足所需的面積,因此需將這一空地邊外的道路一并計入施工場地。而甲方所提供的現場條件有限為解決鋼筋堆放及加工場地,必須采用人工混裝泥包擂擋土墻,以增大坑上地面面積,滿足鋼筋堆放所需場地,具體做法是:
在1-N軸外承臺邊外1000處,沿1-N軸用挖掘機挖土挖至底板底面
標高后,開始擂疊泥包,疊寬1500高500時用長2m木樁穿過泥包釘入土內,打兩排間距為700的木樁以防止堆放鋼筋時造成邊坡滑坡塌方,然后按仰角60。擂疊泥包填滿其空間至地面。
2#樓鋼筋堆放加工場設置在甲方提供的距2#樓水平距離10m以外的場地上,由于其加工場地到2#樓現場之間無法修通信道,因此需用5T載重車將加工好的鋼筋進行二次水平運輸。運輸距離由雙方現場管理人員確定。基礎底板大體積砼施工方案為滿足施工工藝要求和達到設計要求,本工程基礎底板(包括承臺)大體積砼施工采用商品砼進行澆筑。各施工段施工工藝詳見后。
2.土方回填
2. 1土料要求
本工程按設計要求采用不透水粘土作為回填土料,保證填方的強度和穩定性。
2.2基底處理
場地回填應先清除基底上草皮、樹根、坑穴中積水、淤泥和雜物,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滯水流入填方區,浸泡地基,造成基土下陷。
2.3填土含水量
填土含水量的大小直接影響到夯實(碾壓)質量,粘土的最優含水量為19-23%(重量比),最大干密度在1.58之間。當采用夯實時,粘土的含水量與最優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-4%~+2%范圍內(使用振動碾時,可控制在-6%~+2%范圍內)。在氣候干燥時,須采取加速挖土、運土、平土和碾壓過程,以減少土的水分散失。
2.4填土方法(人工填土法)
2.4.1.用手推車送土,以人工用鐵鍬、耙、鋤等工具進行回填土。
2.4.2從場地最低部分開始,由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分層鋪填。每層虛鋪厚度300mm,夯實至200mm,夯實度為0.7。
2.4.3深淺坑(槽)相連時,應先填深坑(槽),相平后與淺坑全面分層填夯,墻基及管道回填應在兩側用細土同時均勻回填、夯實,防止墻基及管道中心線位移。
2.4.4較大面積人工回填用打夯機夯實。兩機平行時其間距不得小于3m,在同一夯線打線路上,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m。
2.5施工工藝
2.5.1人力打夯前應將填土初步整平,打夯要按一定方向進行,一夯壓半夯,夯夯相連,行行相連,兩遍縱橫交叉,分層夯打。夯實基槽及地坪時,行夯路線應由四邊開始,然后再夯向中間。
2.5.2用蛙式打夯機夯實時,一般填土厚度不宜大于25cm,打夯前對填土應初步平整,打夯機依次打夯,均勻分布,不留間隙。
2.5.3基坑(槽)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回填與夯實。
2.5.4回填管溝時,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圍填土夯實,并應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,直至管頂0.5m以上。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,方可采用機械埴土回埴夯實.
2. 5. 5壓實排水要求
2.5.5.1填土層如有地下水或滯水時,應在四周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,將水位降低。
2.5.5.2已填好的土如遇水浸,應把稀泥鏟除后,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
2.5.5.3填土區應保持一定橫坡,或中間稍高兩邊稍低以利排水。
當天填土,應在當天壓實。
2.6質量控制與檢驗
2.6.1在夯實或壓實后,要對每層回填土的質量進行檢驗,向監理報驗,并申請土壤密實度測試,確保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施工規范規定。
2.6.2基坑和室內填土,每層按100---500m2取樣一組;場地平整填方每層按400~900m2取樣一組;基坑和管溝回填每20~50m取樣一組,但每層均不少于一組,取樣部位在每層壓實后的下半部。
6.3填土壓實后的干密度應有90%以上符合設計要求,其余10%的最低層值與設計值之差,不得大于0.08t/m3且不應集中。